哇叽文学 > 青春校园 > 被我抛弃的前夫登基了_娴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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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明玉呀,听姐的,做女人不能愣头青。你说生辰嘛,他起码得有心,是不是?我家铁生就都记得呢,对男人太好,小心人得意忘了形。”

    “好,我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沈明玉乖乖应承下来,没有多说。送秋娘离开后,天也快黑了。

    她掩好木门,望着空空如也的小院,心如风中的芦苇,晃晃而摇。

    她洗碗收衣裳,把事都做好后,便抱膝缩成一团,独自坐在石阶上发呆。

    她望着空落萧瑟的院,天上无垠的星海,慢慢回想,似乎裴郎,真的从未给她买过东西。

    可裴郎的手头也确实很紧。

    不过倒是偶尔会给一些散钱,跟她说,你看家里缺什么就买回来。

    是家里缺,不是她缺。

    裴郎待她,与铁生待秋娘,是有点不一样的。秋娘是铁生喜欢,八抬大轿抬回来的,而她则是自己找上裴郎家门的。或许于裴郎而言,娶个听话懂事的媳妇就够了。她也一如他的期盼,扮演一个好妻子。但是她的心里,为何又在隐秘渴盼着什么呢?是希望裴郎也能像铁生爱秋娘一样,爱她吗?

    这天夜里,沈明玉躺在榻上睡觉。

    竹席沁凉,因着天炎干燥,屋舍门窗并没有关严,而留了一小条缝,任凭穿堂的晚风吹动纱帘,带来丝丝凉意。

    夜里虫鸣繁盛,她素来睡得浅,轻轻一个翻身,便从梦中半清半醒。

    沈明玉揉了揉惺忪的眼,望着窗外夜色,不过才三更。

    耳边是裴书悯清浅的呼吸,他睡得正熟,不知是几时回来的。

    沈明玉睡不着,睁着大大的圆眸,安静望着男人咫尺的脸。

    昏暗的寐色下,裴书悯的轮廓更显清晰了,眼鼻俊俏如天工。

    她突然想起,自己见过的夫妻,如爹娘,她的娘嗔怒就喜欢打人,酒鬼爹就一个劲儿的耍赖笑。或者就像隔壁家铁生,对秋娘一口一个娘子地喊,给媳妇捏肩,还能爽朗说出“我娘子真美”等话。而裴郎,似乎就不像他们那样,是性情淡,还是因为没遇到喜欢的?

    沈明玉睡不着,辗转反侧。

    算了。

    她想开了,不重要,这些都不重要。

    反正从小到大,都是这么过来的。家里不待见她,只觉得养她在赔钱,所以她也习惯了为自己想。把日子过好,攒更多的钱,才是最要紧的!

    夏夜天燥,光是躺着,后背都沁出了一层薄汗。

    沈明玉觉得喉咙干,摸黑下榻倒水喝。却在这时,胳膊肘碰到了桌上的书。

    这是一本很破旧的书,不知转了几手,才到裴书悯的手上。他很珍爱,总是经久日夜翻着看,书的页皮早已毛糙起了卷。

    然而却在这样一本书底下,竟压着一枚隐约透光的东西。

    这是......

    沈明玉摸到了雏形,忽然心头一跳。

    她小心翼翼捧起,走到窗边,借着银灰月光,才瞧清——这竟是一只红镯子。

    是那日,他们在店铺看见的镯子。

    红髓玉采自西蕃高地,玉石细腻质地,仿佛盛着流光慢淌。因为价钱不菲,多看一眼都觉得暴殄天物。

    沈明玉眸光一颤,悄然低落长睫,只觉掌心烧得火热,仿佛载了不可承之物。

    原来他什么都知道。

    无声无息买下了镯子,记得她的生辰,却什么都没有告诉。他悄悄把镯子压在书下,希望她起夜能看见。

    裴书悯,就是个笨蛋。

    一个看着很聪明,却不会说话的笨蛋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说:

    无

    第5章 偷钱 你媳妇儿一定是跑了

    翌日,随着田舍间一声破晓鸡鸣,裴书悯从睡梦中醒来。枕侧微褶,空落落的,他抬手摸了下余温,猜测沈明玉应该刚起没多久。

    裴书悯下榻、穿衣,随着动作,木床嘎吱作响。

    这张床是他五年前在村口集市看见的,老旧的木料,因为年份久了,不牢固,上榻下榻动静还大,主人家不想要了,便只要价三贯钱。

    当时他正在长个头,家里的木榻太过窄小,已经蜷缩身体睡了好久。裴书悯想了想,讨价还价,最后用了两贯铜钱买下这张陈旧的木床——那时他只念着,将就睡就好。

    但如今,裴书悯瞥着它,不禁打量起……是该攒钱再换一张了。

    尤其做那事的时候,动静太大了。

    虽说家里也没旁人。

    裴书悯要出门的时候,云天灰蒙,尚未大亮。

    “裴郎,等等!”

    少女气喘吁吁跑来,抓了两块干粮饼塞进他的包袱,“路上会饿,我怕你买不到吃的,多带些也好!”

    裴书悯看着她脸颊荡起的笑窝,目光又落在她手腕。

    那腕儿纤细,红髓玉镯衬得肌肤如雪,莹润而透亮。

    她戴的真好看。

    裴书悯眸底柔软,摸了下她脸颊的窝,轻轻嗯了声。

    沈明玉很喜欢这只玉镯,他瞧得出来。上回在铺子里,从第一眼的惊艳,到后来她虽囔着贵硬拉他走开了,但不经意时,眸光还偶尔偷偷的往回瞄。

    这只红镯,对他们来说,都太昂贵了。十两银子,几乎要不吃不喝攒两三年,还得拼命干活。

    可不知为何,见到它的第一眼,裴书悯就是想要买下。

    他想,她肤色白,戴起来一定极好看。

    然而这只红髓玉镯,仅仅在她腕子上出现了两天,就不见了。

    阳光热烈的晌午,裴书悯劲瘦的身子站在井边打水。沈明玉正在露天小灶台上洗菜,卷了袖口,露出一截手腕,空荡荡的。

    裴书悯瞥了眼,擦擦额边的汗,不经意提了一嘴:“怎么不戴了?”

    起初沈明玉哼着小曲儿,专心清洗,还没反应出他说的是什么。而后才大悟,转头对他笑:“我收起来啦!我这干活劳作的,总怕磕了碰了。那么个宝贝儿,弄坏就不好了。”

    沈明玉把它收在一只小匣子里。

    等入夜了,活都做完,她又小心翼翼揣出来仔细看。

    沈明玉把它穿过手腕,走到院子兜了圈,萤闪闪亮在他的眼前:“裴郎,它真好看。”

    盛夏的夜色下,少年弓着腰身,一起一伏,劈断了木柴。她望着,轻声说:“你对我真好,是这世上对我最好的人了,比娘还要好。”

    裴书悯低着头,虽未置声,唇边却勾起了笑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时日淡淡地走,一晃眼,走过了盛夏声声虫鸣,炎日暴晒的篱笆,转头到了八月下旬。

    前阵子,裴书悯与村口的牛车把式赵伯谈好价钱后,便开始钻研营生。从山上挖来药材,前前后后跑了几趟县里。

    从前农妇们也会到山上挖药,药材被每月来一趟村子的乡绅收了去,换点微薄积蓄。然而裴书悯摸爬滚打,找到县里利销的门路后,赚得银钱也翻了一番。

    忙碌奔走数日,兜里多了一吊钱。

    裴书悯掂了掂钱囊,听到清脆悦耳的铜板声。他推开小院的门儿,家里并没有人,只余墙角那儿还生着猩火的小灶台。

    裴书悯掀开锅盖,毫不意外,里头果然温着一碗面。

    沈明玉总是这样,不管什么时候,不管他有没有回家,总是会特意地留一碗温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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