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阅读的是
哇叽文学www.yfwaji.com提供的《一粒红雨_薄岛焉蓝》第223页(第1/2页)
这句话,真是杀人诛心。
到现在,林净崖脸上终于有了扳回一局的得意,不过他依旧不显山不露水,高高在上:“你总说听洄不听话,可是牧恒田什么时候听过他家里的话?”
偷鸡不成蚀把米,让林净崖反将了两军。
林净崖走后,屈承南阴鸷地盯着林净崖离去的方向,握紧了拳头,手上青筋暴起,他掀翻了桌子,凉透的咖啡撒了一地!
他瞳孔收缩,盯着地上碎裂的咖啡杯,碎片尖锐的光泽闪进了他的眼睛里。
他一定要杀了林净崖。
这个贱人!这个自视清高的贱人!这个给赵既葶告密的贱人!
明明约好了和牧恒田在橡园谈事,但最后决定放他鸽子,坐车去了德伦大厦,一声没吭。
第117章 暴君之食子(17)
傍晚才回到家里,屈承南已经调理好了情绪,脱下外套,问小桃:“听洄呢?”
小桃接过外套,姿态谦卑:“听洄在房里休息,我去叫他。”
屈承南:“不用,我上楼看看。”
壁灯昏暗昏黄,屈州长坐在床边,眼睫低垂,望着这个他亲生的孩子。
没想到睡得挺安静,呼吸也浅,外人看了以为有多文静乖巧呢。
实际上是个叛逆、邪恶、任性、狠毒、自私、伪善、阴险、狡诈、冷漠、暴戾——的小恶魔!小贱货!!!
屈承南鬼使神差地抚摸他的头顶,意识他是和牧恒田一样高的。
他们站在一起,像父子。
就连上次去带着屈听洄去首都开会,散场后碰见了牧家的人,牧恒田的大哥一连多看了他好几眼。
昏黄的灯光将孩子的脸切割得分明,长得倒是好看。
该死的贱货。
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小贱货,也不会有后来的那么多事情。
偏偏还是个吃里扒外的东西,不向着自己人。
屈承南鬼使神差地伸出手,指腹按在孩子颈间的动脉上,那温热的皮肤之下,脉搏正突突地跳动着,准确无误地传达给屈承南。
只要他现在想动手,屈听洄一定会死。
事实上,屈承南也是这么想的。
他想掐死他。
他不会心疼他的。
出生时不会,现在也不会。
这是一个小恶魔,不能久留。
但是屈承南从来没有后悔当初把他扔了,更不后悔当初没有直接吃掉他,或者杀了他。
因为活着,就是痛苦。
每个人都有自己人生中的九九八十一难。
屈承南望着他,想到眼皮之下是怎样的一双温柔而深刻的眼睛,眼型、瞳孔……甚至于睫毛的密度与长度都与牧恒田如出一辙。
每每看到那双眼睛,屈承南就仿佛与牧恒田对视。
这个孩子就连难过的时候都和牧恒田一模一样。
都这样了,德伦那帮人还说他和自己长得像。
哪里像?
明明和牧恒田一样贱,蠢,自以为深情,其实廉价得要命。
赔钱货。
没出息。
可是既赔钱又没出息,明明出生时也是个平平无奇的Beta,却能在十五年后逆袭成金A。
屈承南有时候会想,为什么屈听洄那么聪明绝顶,惊才绝艳。
为什么他初来乍到就可以考到主校的前几名,为什么在学校里没有人用针扎他用水泼他,为什么他可以这么受欢迎,被接回家来面对无比巨大的环境落差,也可以坦然地接受,和学校里的人相处地井井有条,彼此之间毫无芥蒂与矛盾。
为什么他学那些有钱人才学得起的才艺时并不狼狈,反而游刃有余,面不改色,并做得出类拔萃,为什么他在接触到曾经从来没接触过的物品时,也从不眼睛发亮,面露兴奋与喜悦,反而沉稳又内敛,仿佛从小就拥有了一般。
为什么他的养母,是那么的温柔解意,那么的爱他,把他喂得这么高大,把他当做命根子一样,走的时候抱着他一直哭,嘴里喊着听洄听洄。
有什么可哭的?
这是他的儿子,听洄也是他给取的。
屈听洄临走之前收拾行李,屈承南扫见过两双鞋子。
名牌的鞋子。
一双市价五百块,一双七百块。
那么普通甚至可以说是贫穷的家庭,住的房子都是平房,为什么要给孩子买这种鞋子?
贱吗?
为什么他可以二次分化?
为什么?这个孩子从他的肚子里剖出来,他们明明是骨肉至亲,可这个孩子却是个金环,而他自己只是银环?
命运的偏爱在此刻展现得淋漓尽致。所有人都有扭转命运的机会。
唯独他屈承南,无论做什么都要付出比别人多一百倍的努力。
从始至终,屈承南只心疼自己。
林净崖这个贱人,竟然想用柯朝的死因和听洄的身世来威胁他。
可是林净崖算计错了。
他才不会受任何人裹挟。
亲儿子也不能。
屈听洄在他这里,连条野狗都不如。
屈承南知晓了他的弱点。
柯朝。
这天晚上,屈承南决定,自己要给这个叛逆的孩子一个惩罚。
让他一辈子都在彻骨浃髓的痛苦中度过。
屈承南垂眸盯着他,眼底藏着冰冷漠然。
“你去死吧……你去死吧……”
又过了几天,贝岑轩就主动约了他。
想来,这个孩子已经受到了自己委托贺娅贞给他准备的惊喜。
“屈叔叔,我和屈听洄提分手了。”
贝岑轩握紧了咖啡杯,此时此刻他的模样,与曾经不可一世的傲气大相径庭。
屈承南摊摊手:“你说说,要是早这样不就好了?至于到现在闹得这么难看?”
“……对不起。”
屈承南温声道:“我不是怪你。”
贝岑轩低声说:“屈叔叔,我希望,你不要迁怒于他,都是我不好,不是他的错。”
屈承南:“你这话讲的,就好像我是什么十恶不赦地坏人一样,其实我也知道,是我们家孩子不懂事,说到底从小接受的教育不一样,他太鲁莽了,被荷尔蒙操控了脑子,但我没想到你也跟他一样意气用事,不该啊,渐渐,听洄就是个从小镇里长大的没见识没头脑的土狗,但你明明那么聪明。”
贝岑轩却诚恳地望着他,甚至是乞求:“喜欢和爱本来就不是自己能控制的了的,叔叔,你不要怪他,求你了。”
屈承南望着这个孩子,突然意识到,贝岑轩才是真正由他看着长大的孩子,几乎是从小就跟在身边,从小萝卜丁到这么大,脆生生的,一口喊他一个屈叔叔,曾经在病房里要抱他,小时候闯了祸,跑到他的办公室,大喊着屈叔叔救我,猫着腰躲在他的办公桌底下,小手抓着他的西服裤脚,冲着他嘻嘻地笑。
就是这样一个孩子,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的孩子。
或者说,他们彼此,无可救药地相爱了。
无论如何,外人谁来看,都是美事一桩、是天作之合的良缘。
屈承南应该在他们的婚礼上,端着慈父一般的微笑,送上
-->>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【请收藏哇叽文学 qq.yfwaji.com】